文章搜索 |
|
文章推荐 |
|
相关文章 |
|
|
|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|
| 转自:
时间:2007年6月18日7:54 |
广东省公安厅文件
粤公通字〔2007〕136号
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
各市、县公安局:
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,现将《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》印发给你们。从2007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,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03〕20号)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,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。
请各地将本标准向社会公布。
广东省公安厅
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
(编辑:周业恳律师) |
|
【大
中
小】【关闭窗口】 |
|